一、社会真正的“货币”:性别资源与社会交换
社会交换理论认为,每个人进入婚恋市场时都带有不同的“资产”与“负债”,即一种“社会货币”(social currency),用来权衡获得潜在伴侣的收益与成本。在性别结构中,男女的“货币”构成并不相同:男性往往可在家庭外获得更多经济、社会和权力资源,而女性往往只能通过婚姻或家庭内部的劳务来换取相应的支持。资源理论指出,在现存的性别不平等制度下,男性能够从家庭之外获取更多资源,而女性只能从家庭或婚姻中获得资源,因此妻子不得不通过对丈夫的服从与尊重来获得经济与外部支持。换言之,女性交换的“货币”更多体现在她们的劳动力、情感投入、身体与生育能力、以及时间管理等方面,而男性则往往主要以金钱、社会地位和资源控制为交换筹码。这种性别化的资源交换模式导致婚姻关系中的权力分配往往对女性不利(申超,2020;淡卫军,2008)。
同时,性别角色的社会期待使女性在私人生活中承担了大量情绪劳动与认知劳动。情绪劳动指个体管理自身和他人情绪以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霍克希尔德(Hochschild)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强调了职场中的情绪劳动。女性主义学者进一步指出,社会普遍对女性的情绪管理要求更高,女性被期待承担照顾和协调他人情绪的额外负担。在家庭内部,这种情绪劳动无偿地体现在日常的关系维护中。解释性劳动(Hermeneutic labor)概念进一步揭示了这种隐性负担:女性往往承担理解并表达自身和伴侣情感、意愿并解决人际矛盾的繁重工作,这种维系亲密关系的劳动大多无形却耗费精力。此外,研究还发现母亲们承担了绝大多数家庭“心理负担”(mental load):她们负责家庭事务的规划、安排和组织等认知型家务劳动,其占比高达家庭总量的70%以上。这一“隐形劳动”往往被忽视,却严重影响女性的心理健康和职业发展(Catalano-Weeks 等,2024)。在职场上,女性也经常承受类似的隐形工作,如额外为公司多元化、公平性与同事福祉付出的“办公室家务”劳动,但往往得不到正式认可或奖励。
以上种种劳务的累积使许多女性面临“双重工作制”(第二轮班)的压力:她们不仅要在职场完成正常的全职工作(“第一轮班”),下班回家后还要承担大量家务、育儿和情感维系工作(“第二轮班”)。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在业女性每天总劳动时间为649分钟,其中495分钟用于有酬劳动,154分钟用于照顾家人及家务,这份家务时间约为男性的两倍。这种劳务分工与社会期待共同作用,造成女性在婚姻和职场中均处于被动状态。研究表明,家庭因素是女性收入与就业的关键影响因素,已婚女性(尤其是母亲)往往是收入和就业劣势的主要承受者。生育和育儿进一步加剧了这种不平等:母职惩罚研究发现,生育对子女数对女性工资率有显著负面影响,而且这种惩罚效应随着时间持续加强。简言之,女性在婚姻中投入的无偿劳动与生育责任为她们带来了机会成本:为了家庭而牺牲的教育、职业发展机会无法获得等值的回报。
此外,婚姻制度的相关规定也往往使女性处于依附地位。虽然中国《民法典》1088条规定,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或协助配偶工作而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可在离婚时请求经济补偿,但实践中这种补偿通常数额有限且需另行举证,难以完全弥补女性长年累月的投入。制度性安排仍使得女性在婚姻中往往依赖男性,例如养老保险和家庭福利等社会保障往往依附于配偶的工作状况。总体而言,婚姻制度在结构上强化了性别分工:男性通过外部经济权力获取家庭资源,女性则通过服从和无偿付出维系家庭,这种不对等的交换模式使得女性的劳动价值常常被低估。
二、女性的价值体系:自主、平等与可持续发展
针对上述结构性剥削,女性需要确立以自主选择、平等参与为核心的个人价值体系。首先,要充分肯定自身的劳动价值,无论是有酬劳动还是无酬的情感、照护劳动。法律上,女性在婚姻和家庭中的付出正逐步得到承认。如民法典第1088条为家务劳动提供了司法保护;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共同决定家庭大事已成为主流,80%以上的家庭重大事务由夫妻共同商议决定,调查也发现超过七成受访者认为夫妻双方在家庭地位上是相当的。这表明社会普遍赞同尊重和信任的伙伴关系理想。因此,女性应坚持在婚姻中争取平等协商的权利,不甘于承担所有的隐形劳动;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和职场竞争,以经济独立为基础提升自我话语权。
其次,女性应充分利用政策和社会资源支持个人发展。研究表明,性别中立的带薪育婴假和高质量公共托育服务可以帮助父母更公平地分担家庭责任。女性可倡导并争取这类政策,以减少婚育对职业发展的惩罚效应。同时,通过教育和职业培训提升技能,不断拓宽职业前景,从而提高离婚或家庭变故时的抗风险能力。建立稳固的职业网络和个人品牌,也是增强谈判能力的重要途径。
最后,价值体系的构建还包括情感与心理层面的自我重塑。女性应培养健康的自我认同,不将自身价值仅寄托于婚姻或母职。知晓家庭分工中的性别不平等本质,可以帮助女性避免将不公平现象归咎于个人缺陷,而是共同与伴侣探讨合理分工和支持机制。如前所述,平等婚姻的社会共识日益增强,男女皆需重新定义角色定位,公平分担家庭内外的责任。这意味着女性可以在家庭中要求配偶承担更多的家务和情绪劳动,而男性也应当转变观念,学习照顾家庭,参与育儿,共同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
综上所述,社会真正的“货币”不仅仅是金钱,而是各种可用于交换的资源。性别结构要求我们看到:女性以时间、体力、情感和身体等形式投入社会交换,男性则更多依靠经济和社会资本。这种不对称的资源交换模式使得女性在传统婚姻制度下容易遭受结构性剥削(包括无偿劳动、母职惩罚和机会成本等)。只有认识到这一点,女性才能建立起重视自身劳动价值、追求平等与自主的价值体系,自由地选择婚姻或非婚姻道路,并在家庭与社会中争取和实践真正的平等。正如权威研究所强调的,性别平等的实现需要制度保障和文化支持;对个人而言,持续提升自身能力、明确自我价值、倡导公平分工,才是通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路径。
参考文献
淡卫军. (2008). 社会转型时期的情感经营——《第二轮班:职业父母与家庭变革》评述. 社会, 28(3), 205-215html.rhhz.net.
申超. (2020). 扩大的不平等:母职惩罚的演变(1989-2015). 社会, 40(6), 186-218society.shu.edu.cn.
Anderson, E. (2023). Hermeneutic labor: The gendered burden of interpretation in intimate relationships between women and men. Hypatia, 38(1), 177–197cambridge.org.
Catalano-Weeks, A., & Ruppanner, L. (2024). A typology of US parents’ mental loads: Core and episodic cognitive tasks.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 86(1)bath.ac.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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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 第1088条